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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管局发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豇豆)核查处置情况

时间:2023-03-26 21:26:02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3月23日,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管局发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豇豆)核查处置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环球广场店经营的豇豆(2022年12月6日购进)产品,其中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23200.11-2018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12月6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该店排查:该批次豇豆(2022年12月6日购进)不合格的原因是该批次缸豆产品购进时,进货查验岗位新换了员工,其未查验该批次缸豆的检验报告。现该店加强质量控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9日对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环球广场店进行了立案调查。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环球广场店经营的豇豆(2022年12月6日购进)产品,经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环球广场店经营上述豇豆(2022年12月6日购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融易新媒体,属于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77元;

2.罚款5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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