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7 23:52:01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我省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潍坊市奎文区南下河市场瑞玲水产店经营的梭子蟹
(一)基本信息
奎文区南下河市场瑞玲水产店经营的梭子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10月11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奎文区南下河市场瑞玲水产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水产店共购进不合格梭子蟹34.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奎文区南下河市场瑞玲水产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罚没合计10152.48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潍奎市监处罚〔2022〕320号。
二、临沂市兰山区洪盛百货配送部销售的兰陵县顺航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炒葵瓜子
(一)基本情况
临沂市兰山区洪盛百货配送部网络销售的兰陵县顺航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炒葵瓜子(生产日期:2022年8月23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10月11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临沂市兰山区洪盛百货配送部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购进不合格炒葵瓜子30袋,共计7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按照规定进行召回。临沂市兰山区洪盛百货配送部如实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市监不罚〔2022〕2-192号。
(三)生产环节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10月11日,临沂市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兰陵县顺航食品加工厂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融易新媒体,该公司生产不合格炒葵瓜子30袋,共计7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临沂市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兰陵县顺航食品加工厂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罚没合计5957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兰陵市监执处〔2022〕224号。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