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2:05:01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857批次,涉及肉制品、饮料、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及乳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31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栖霞区杨学亮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南京市栖霞区杨学亮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罗氏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镇江市润州区喜多福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常州香麦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香醇面包(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四、南通市我爱好灶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秦灶分公司使用的消毒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南通市我爱好灶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秦灶分公司销售的海蜇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六、南通市启东市华博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苏州市相城区渭塘合利食品商行销售的小麻花(香葱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淮安市淮阴区淮一味饭店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淮安市淮阴区淮一味饭店使用的餐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南通市如东瑞港购物广场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一、泰州市靖江市千百汇日用品超市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十二、苏州市姑苏区金阊欧德福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可顺食品厂生产的3+2红豆炼乳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三、南通市启东市紫园生鲜大卖场销售的标称南通永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裹衣花生(酸奶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四、标称江苏易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肉,融易新媒体,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五、连云港市海州区洪门农贸市场颜士芹销售的石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六、连云港市海州区洪门农贸市场吴点居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