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5 09:27:47来源:融易新媒体
截至5月28日,今年以来,已经有43家上市公司或董监高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平均3.5天就有1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此外,此前已被立案调查目前还在进行中的公司有33家,总数达到76家。上市公司和高管、实际控制人违规违法案件频发,手段隐蔽,稽查人员就是累的精疲力尽,恐怕也不足以查处全部公司,说明资本市场治理走进了死胡同?
资本市场违规违法行为有多普遍?每三天半就有一家公司被立案调查,处于调查状态的还有33家,总数达到76家,截至目前只有110个交易日左右,也就是差不多1.5天就会有一家公司被立案调查或者处于被调查。说明上市公司治理问题成堆,这样的市场怎么可能会有健康牛市,还不是某些资本权贵或者利益中人利用各种方式算计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
为什么各种违规违法案件层出不穷,不在于稽查人员不努力的去调查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人员,问题是稽查人员千辛万苦拿出调查结果,处罚结果令人惊掉下巴,受制于证券法的限制,造假上市、信披违规、虚假陈述、违规减持等等违规违法行为,最高罚款对于公司最高就是60万元,个人也就是30万元,即使数罪并犯罚款也不会太多,很多违规违法行为仅仅停留在警示函、谴责、警告、计入诚信档案等等行政处罚上面,少得可怜的经济处罚也就省掉了,造成市场主体没有敬畏市场之心,反而激励更多的 人员公司加入违法违规序列,很多公司和个人成为屡教不改的惯犯,毕竟违规违法所得远比处罚付出多得多,如果有机会他们十分希望天天违规违法中饱私囊,可惜这样的机会不是天天有。违规违法行为越来越严重,像乐视网仅仅只是几十亿元关联欠款,到了康得新就是122亿元存款不见踪影,到了康美药业就是300亿元财务差错。
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大约21亿元,作为实际控制人顶格罚款罚款6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总共90万元,21亿元资金占用仅仅罚款90万元,想象一下,21亿元一年利息多少,就知道处罚有多轻,这样的机会放在那儿,谁都愿意去违规违法捞钱。
造成市场违规违法行为频发,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既有证券法处罚过轻,也有人情世故、也有不敢碰硬、不坚持原则的原因导致执法人员执法不到位,前证监会主席尖锐的指出,社会法治意识薄弱,监管执法受到干扰,违法成本低,问责不及时。据统计,目前资本市场的法规规则超过1200件,问责条款达到200多个,但其中无论是刑事责任还是行政、经济责任,没有启用过的条款超过2/3。结果就是致使相当一部分责任追究不了,近年来证监会每年立案调查110件左右,能够顺利作出行政处罚的平均不超过60件。每年平均移送涉刑案件30多件,最终不了了之的超过一半。像“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很多年前就有规定的,可是面对关联交易侵吞上市公司利益、关联资金占用有多人被移交司法呢?笔者记忆当中寥寥无几,导致上市公司几十亿元利益受损不仅无法追回,当事人还可以逍遥自在的生活,这是不是一种不和谐之音。
资本市场利益巨大,动辄都是千万元、亿元、十几亿元、几十亿元、甚至数百亿元,在处罚偏轻下,在处罚不到位下,自然激励市场主体为了一己私利,千方百计干出各种各样违规违法的事情。
在处罚不到位下,即使稽查人员一年到头不辞千辛万苦的调查,效果是差强人意的很,市场违规违法现象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加的趋势,而且违法违规金额越来越大,这种局面不改变,投资者利益是无法得到保证的。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要求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易会满主席的要求无可挑剔,也是非常的正确,但是这样的要求如何能够让市场主体禁若寒蝉,循规蹈矩呢?证券法尚在修改,处罚不足以产生敬畏之心的局面难以改变;司法对接又不是很到位,该移交的没有移交,造成惩罚不到位;另外集体诉讼机制的缺失,以市场力量加大违规违法成本成为一句空话。
美国股市在萨班斯法案推行以前,也出现了安然等造价公司,萨班斯方案以后,就很少有人敢于造假了,萨班斯方案的宗旨就是赔的罚的倾家荡产,还要加以牢底坐穿,说明市场的清明不是依靠疲于奔命的调查,而是依靠严刑峻法的护航,抓住一个就杀猴给鸡看。疲于奔命的调查没有极为严厉的处罚,违规违法人员是不会停止违规违法的,只会更加隐蔽更加的变本加厉,这样治理机制是会走进死胡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