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8 17:44:30来源:北京商报
商业银行互联网联合贷款(以下简称“联合贷款”)再迎监管规范。9月24日,在“第九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央行副行长范一飞透露重磅信号,将建立商业银行、互联网联合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将该类业务纳入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同时,规范互联网贷款资金流和信息流。在分析人士看来,建立联合贷款专项统计制度,是在规范化、制度化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地细化监管网,提高对相对较高风险业务的监控,意在顺应形势发展变化,建立非现场监管系统,强化资金流向规范与支付风险监测。
欲纳入MPA考核
近年来,联合贷款业务蓬勃发展,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使得银行在贷款效率、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均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但与之对应的是,联合贷款业务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等问题和风险隐患。“目前联合贷款的规模比较大,已经引发监管关注。”一位银行业资管人士直言,联合贷款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必须加以监管和规范。
为此,范一飞表示,下一步要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建立商业银行、互联网联合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将该类业务纳入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MPA)。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分析称,央行拟建立的互联网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将成为监测和评估互联网贷款风险的基础制度之一。基于专项统计数据情况,融易新媒体,来识别银行互联网贷款的风险状况,并将此纳入银行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之中。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亦表示,一直以来监管部门都在推动更多非标、表外的商业银行信贷和类信贷业务纳入表内,以提高监管对商业银行行为的掌握程度,并方便进行风险控制。而此次建立专项统计制度,则是在规范化、制度化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地细化监管网,提高对相对较高风险业务的监控。
规范资金流和信息流
互联网联合贷款和以往普通贷款的主要区别就在于线上互联网交易,所以信息流是核心指标,同时因为是联合贷款,也和商业银行资金流密切相关。范一飞同时提到,要加强功能监管,防范个人过多负债,对学生等特定群体强化专项业务管理,规范互联网贷款资金流和信息流。
“目前银行与联合贷款更多是借助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和信息优势,但是也会造成信贷流于形式等问题,也隐藏着很多风险。”上述银行业资管人士表示,监管此次发声有助于规范联合贷款行为,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把控责任,短期内会限制联合贷款的高速增长,长期有助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事实上,为补齐制度短板,促进联合贷款业务规范发展,早在7月银保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就提到,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确定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上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贷款,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
在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看来,央行此举主要是从保护消费者,尤其是保护学生等特定群体角度,重点监督涉及这些特殊群体联合贷款机构的资金流与现金流监控、监管。进一步规范业务开通流程,打击信息采集中存在的报复条款等。同时央行也意在顺应形势发展变化,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监管方面的应用,建立非现场监管系统,强化资金流向规范与支付风险监测。
对资金流的监管,反映了央行对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所可能衍生出的信贷和资金风险积累问题的担忧。陶金强调称,同时,提出将此类业务纳入宏观审慎管理的范畴中,也体现了央行对于此类业务继续加强监管的决心。对于信息流的监控,则是在《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保护,并借此规范信息流在银行合作机构和同业之间的流动。
银行整体核心风控承压
作为批量拓展零售信贷业务的方式之一,联合贷款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也容易引发不良率升高等问题。陶金直言,对于较为强势的助贷方,中小银行参与风控的程度确实并不是非常高,尽管强势助贷方的风控能力也有一定保证,但对于银行而言,仍然存在潜在风控漏洞。而对于相对弱势的助贷方,银行并非单纯作为资金方,而是更自主地进行风控和授信审批。对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分级保护,可能会让银行与合作机构的联合贷款等业务前景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周茂华看来,银行与互联网的联合贷款,钱是银行出,风险最终也是银行承担,此前联合贷款急速扩张容易出现部分互联网平台未把好客户资质审核这道关,导致客户资质良莠不齐;除此之外,不同银行风险能力不一,短期这种联合贷款快速膨胀,银行整体核心风控压力不小。监管层明确守住风险底线,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规范行业发展,压实各方责任,严把准入并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让银行及互联网等中介机构回归各种服务本源。
于百程预计,央行通过摸底了解银行线上消费贷款的基本情况后,下一步可能根据摸底情况,有进一步的资金流向等方面的监测和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