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11:07:02来源:
近日,证监会官网辅导备案信息显示,浙江邦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邦盛科技”)在证监会进行了上市辅导备案,辅导机构为银河证券。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显示,邦盛科技的被辅导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进展报告披露,邦盛科技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股权核查问题。由于公司股东类别较多,包括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东、私募基金、合伙企业、资产管理公司等类型,股东性质上还包括国有及非国有股东。在股东核查过程中还需要对证监会离职人员开展适格性核查,该项需穿透至最终持有人,因公司股东较多且成分复杂,公司与股东沟通成本较高,工作量较大。目前该项工作仍在持续收集资料过程中。
邦盛科技成立于2010年5月,前称为杭州邦盛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807.51万元,法人为王新宇,董事长为陈纯。后者还在12家企业担任高管,兼任区块链公司趣链科技高管、城云科技董事长,数字浙江技术运营董事、云计算公司杭州谐云科技董事等。
邦盛科技股权分散复杂,股东共30个。天眼查显示,第一大股东宁波穿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为11.39%。其他股东包括亿脑创投、新湖中宝、君联资本、国投创业、方广资本、绿盟科技、恒生电子、浙大未来创投、弘富瑞盈等。自然人股东包括王新宇、朱锦伟、王纪娜、赵影雪等。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邦盛科技曾与前渠道总监邹某德产生委托合同纠纷。邹某德为原告,邦盛科技及公司时任副总经理王某一为被告。邹某德要求王某一赔偿回收代持股份份额给其造成的损失275.47万元,邦盛科技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定,王某一通过持有睿远合伙企业的出资额,间接持有邦盛科技的股权。2016年1月,王某一向邹某德出具《代持股承诺书》,载明:邹某德与王某一为战略合作伙伴。彼时,王某一所持的邦盛科技股份中的25%为代原告持有,未来股权的处置按照王某一的进度与意见共同进退。
2017年5月,王某一以240万元的价格(邦盛科技估值8亿元)出售了邹某德出资额19.63万元的股份,并向邹某德支付了税后200万元股权转让款。同年9月,邹某德自邦盛科技离职。此后,邹某德不认可由邦盛科技原价收回剩余股份。2018年6月11日,被告王某一向邹某德账户转入10万元。
在2019年8月的审理中,原、被告均认可原告被收回股票时,邦盛科技的估值为18亿元。二被告共同陈述,被告王某一名下通过睿远合伙企业代持的邦盛科技股份仅有50%为被告王某一的股份,另50%作为王某一销售团队的股份,由王某一代持或转给需要进行股权激励的员工。
最后,法院驳回邹了德的诉讼请求。
由上述案件可推测,邦盛科技在上市辅导前做过股权内部认购。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18亿估值,为同期同盾的13%。
邦盛科技成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杭州,是国内最早专注于金融领域实时风控的企业。官网资料显示,公司专注于大数据基础软件研发及应用,为大中型机构提供大数据实时智能处理与决策技术及解决方案服务。公司自主研发了时序大数据处理平台“流立方”。
邦盛科技管理层多为技术出身,公司董事长陈纯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计算机系教授,2010年,陈纯带领包括CEO王新宇在内的一众浙大计算机系学生成立邦盛科技,王新宇亦是浙大计算机系教授。
邦盛科技的成立基于浙大计算机系的产学研体系(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三方合作模式)。90年代中后期,融易新媒体,陈纯作为计算机系主任推动产学研战略,后与美国道富集团展开深度合作,王新宇作为直博学生第一批加入团队,在陈纯等人的带领下深入金融产业。
王新宇在一次采访中提到,“后来浙大系创业者又陆续成立了趣链、谐云,都是陈纯支持团队和学生创办的企业。邦盛的成长跟浙大的人才支持是分不开的。”
据官网及招投标信息显示,邦盛科技的金融客户包括:农行、建行、邮储银行、交行、招行、浦发银行、银联商务、国泰君安证券、新华保险、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中移金科、广州银行、浙商证券、安徽农信社、渤海银行、丝路金融、上海农商行、福建农信社、浙商银行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邦盛科技曾因“邦盛”和“盛邦”商标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称“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产生争议,并将后者告至法院,最终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