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5:56:02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上海11月25日电(通讯员高松)2015年,老年人朱某在熟人的介绍下,以2800元一张的价格购买了上海某有限公司的会员卡。在对方的诓骗下,走上了一条诈骗他人的不归路。
该公司自称主打业务是候鸟式旅游和养老服务,并在乌鲁木齐、伊春、昆明、汉中等地都有分部。为了开展业务,该公司在崇明地区通过购置房产以及租赁酒店等形式,开办“上海胧泉老年人俱乐部”,并且组织老年人到此进行游玩、住宿等。听到好处多多,朱某心动不已,很快按照对方的要求加入了会员,期待着通过投资公司的养老床位,获得18%-24%不等的高额利息。
干了两年后,朱某因为年龄问题退出了崇明分部的业务经营,随后将业务转交由老年人施某负责。其间,两人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推荐该公司的养老床位投资项目。直至2019年7月,有老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已经将近一年没有按照约定拿到利息,随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展开侦查,朱某和施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出非法所得。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自行补充侦查,调取了上述公司的总部台账同崇明分部的信息逐一核对,最终认定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该公司崇明分部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计1700余万元,涉及投资人133名,其中已兑付金额300余万元,未兑付金额1300余万元。
日前,崇明检察机关以朱某、施某两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处施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针对金融养老诈骗乱象,该院以崇明区养老服务“黑机构”专项整治为契机,向属地镇政府制发了社会综治类检察建议,融易新媒体,建议乡镇整合、市场监管、民政等职能,对属地内的养老服务加强监管,同时充分发挥网格员、村居平安志愿者等一线人员优势,加强社区监管治理,对养老骗局早发现、早处置,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