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0:53:01来源:人民法院报
今年8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高某某等9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及以下不等的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罚金等附加刑。本案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首例提级管辖审理的养老诈骗案件,由4名人民陪审员和3名法官共同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案件审理取得良好效果,判决已生效。
【案件情况】
本案9名被告人自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等地,以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名义,骗取30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400余万元,严重危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北京二中院依法提级管辖,经审理查明,9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诈骗,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高某某等6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张某某等3人诈骗数额巨大。法院同时指出,9名被告人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身心特点制定了专门的话术套路和诈骗方式用以诈骗不特定多数老年人,酌予从严惩处,分别判处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
【人民陪审员发挥的参审作用及典型意义】
1.充分阅卷,为深度参审奠定扎实基础
由于本案被害人众多、诈骗数额巨大,侦查卷宗达200余册。为了有效开展庭前阅卷工作,法官针对阅卷环节对本案人民陪审员进行了指引,并向人民陪审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将侦查卷宗所涉内容分门别类列明清单,大大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阅卷效率,使人民陪审员阅卷时更具有针对性。人民陪审员先后用时3个工作日分4次完成阅卷,为深度参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全面指引,为实质参审提供法律支持
本案开庭前,法官认真制定事实问题清单,围绕涉案公司具体情况、“拍卖合同”签订过程、“拍卖”藏品现状、被告人诈骗手段、赃款去向等列举了19条事实认定问题,在指控犯罪的证据标准、诈骗数额的计算方式和追赃追缴的连带责任规则等问题上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指引,针对人民陪审员提出的疑问及时进行解释、说明,使人民陪审员对争议事实有了进一步清晰的认识,有助于人民陪审员聚焦事实认定独立作出判断。
3.发挥优势,为公正审理提供切实助力
本案开庭前,7人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两次评议,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讨论。庭审节奏张弛有度、重点突出。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迅速整理控辩双方争议焦点,理清审理逻辑思路。1名人民陪审员系公安机关退休干警,基于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在与被害人的沟通交流方式方面提出了有益的建议;1名人民陪审员系北京疫控中心医护人员,根据工作经验对庭审防疫安排提出专业建议。鉴于本案中27万余元的赃款被案外人占有,针对是否应当对案外人追缴违法所得的问题,合议庭成员在评议阶段展开了激烈讨论。4名人民陪审员中有2名年过六旬,另外2名人民陪审员的父母亦曾遭遇过类似情况,对于人民群众迫切希望司法机关加大对养老诈骗案件的打击整治和追赃挽损力度有着更为直接、深刻的感受,人民陪审员一致认为,司法机关应当尽最大努力为被害人追赃挽损,司法既要有力度,又要讲温度;既要注重打击整治,又要关注追赃挽损。4名人民陪审员表示,参审工作结束后,会将审理过程中掌握的诈骗惯常套路、防诈技巧、法律维权意识等向身边群众做好宣传,帮助更多的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发挥作用,将“天理、国法、人情”三者有机融合到案件裁判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常燕 李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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