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00:07:48来源:法治日报
在4月24日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介绍了过去一年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主要进展,同时提到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我国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数量达到24个,首次跃居全球第一。这充分说明了我国拥有卓越的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是使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科技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法治保障。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相关法律体系。首先,以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三部法律为核心,我国从政策引导、科研资源配置、科技合作、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和创新环境等多个方面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完整保障。尤其是2021年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有力贯彻了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强化了国家创新体系布局,明确了关键核心技术目标,为科技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是我国科技创新法治建设的重大进步。
其次,针对科技创新成果,我国不断完善和细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体系,形成了以专利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支撑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促进创新夯实法律基础。
此外,面对新兴前沿技术和产业的迅猛发展,我国还从法律层面对科技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科技伦理等问题进行提前布局,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战略领域进行了专门的立法工作,相继出台了生物安全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数据安全法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确保前沿领域的科技创新在安全的轨道上发展。
可以说,在法治的保障下,我国科技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过去一年,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有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丰硕,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第四代核电机组等高端装备研制取得长足进展,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前沿领域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8.6%。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持续提升。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授权发明专利92.1万件,同比增长15.3%。作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分别达642.8万件和249.5万件,同比分别增长42.3%和36%……这些数据无不彰显着我国创新创造的蓬勃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显著成效。
当然也要看到,尽管我国的科技创新成果数量质量都在不断提升,但成功转化为实际应用还有很大发展空间,需要不断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强调创新链与产业链的结合,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来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更好更快转化。
目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主体上仅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的新型举国创新体制机制下,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都是重要的主体。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自主权,使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其在技术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和《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发挥市场和政府的协同作用,共同推动专利成果更好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对于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视,也将有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水平整体提升。
同时,随着我国在集成电路、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等关键核心领域形成一批攻关成果,也需要进一步细化以《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使成果转化的供需衔接更加紧密,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知识产权是创新活动的成果体现,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技术转化至关重要。有关主体通过及时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能够确保科技成果的独占性和竞争优势。随着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在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这一过程中,对于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应当不断优化新兴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在现有的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等专利体系之外,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审查和授权流程,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为新质生产力下孕育优质科技成果提供一片肥沃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