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6 21:02:05来源:澎湃新闻
2023年10月,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官网提到,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和完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起草了上述《征求意见稿》。
这意味着,在产业化发展的新阶段,对标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中国监管层面也在积极研究和出台新的管理办法。“这也是农业转基因商业化早期发展的一项工作。”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黄昆仑对澎湃新闻记者如是表示。黄昆仑长期从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与检测技术、转基因生物分子检测技术和转基因产品食用安全评价、食品分子营养学以及食品功能成分开发相关研究。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长期重视转基因食品的标识问题。2001年,国务院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标识、生产、经营和进口等方面均有管理。
在标识方面,中国目前采取的是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制度。2002年1月,原农业部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并分别于2004年7月和2017年12月进行了修订,由此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中国也是目前唯一采用定性标识方法的国家。所谓“定性标识”,也就意味着凡是列入目录的产品,只要含有转基因成分或者是转基因作物加工而成的,则必须强制标识。
中国欲出台的新管理办法大概率则将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定量标识”。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经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农业农村部决定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其中包括,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中的产品,单一作物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产品3%(转基因产品的质量比例)时应当标识。
另外,上述《征求意见稿》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也有修改,此前第一批包括“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含税号为11022000、11031300、11042300的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征求意见稿》中修改为“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大豆蛋白、豆渣;玉米、玉米油、玉米粉、玉米渣、玉米粕;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籽油、棉籽粕;苜蓿草;番木瓜”。
黄昆仑强调,无论是阈值还是目录范围的设置,“要尽量做到符合我们国家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得太细,可能对企业成本增加较多,但做得太粗,又达不到监管的目的,所以要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
需要解释的是,从“定性标识”转向“定量标识”,即意味着检测难度和成本的提高。“定性标识只是检测有或无,定量标识要检测究竟有多少,所涉及的阳性标准品、试剂耗材、仪器设备都不一样,势必会增加成本。”
多名育种领域的生物技术类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则是直言,“本身经过转基因安全评价就已经证明了安全性。”他们提出的担忧是,强制标识会成为转基因产品的“不利标签”。
黄昆仑此外还提到,农业农村部出台的管理办法针对的目录范围是有限的,对于更复杂的加工产品的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在启动相关调研。
全球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并不统一
在上述提到的生物育种产业化专题报告会上,黄昆仑也详细梳理了包括全球转基因产品标识现状及趋势。
从全球范围来看,各国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并不统一,基本取决于各国监管层面对转基因的态度及本国究竟国情。
美国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上长期遵循“实质等同”原则,也就是认为转基因产品和常规产品没有本质区别,监控管理的对象是生物技术产品,而非生物技术本身。因此,在2022年之前,通过基因工程生产的食品在美国无需强制标注。
不过,2016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国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标准》法案,2018年12月,美国农业部发布了《国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标准》的指导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强制性执行按照阈值定量标识的管理办法,要求苜蓿、苹果、油菜、玉米、棉花、茄子、木瓜、菠萝、土豆、鲑鱼、大豆、南瓜和甜菜(按英文字母顺序)含这13种植物/动物转基因成分超过5%的食品必须以适当方式(允许采用文字、图标或者电子扫描码等方式)标注。
法案同时强调,强制标识不影响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非转基因食品同等安全的结论,且仅对最终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进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