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9:29:02来源:澎湃新闻
2022年11月22日,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鸿氢能”)递表港交所主板。这是继“氢能源第一股”亿华通10月22日拿到赴港IPO通行证后,又一家国内氢燃料电池企业拟通过香港资本市场募资造血。
国鸿氢能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为一家专注于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氢燃料电池电堆及氢燃料电池系统的领先技术型氢燃料电池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和产品迭代,公司有效推动了中国氢燃料电池产业转型和氢能科技创新发展及商业化。
按氢燃料电池电堆出货量计,自2017年至2021年连续五年,国鸿氢能在中国市场排名第一,按配备自产电堆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出货量计,公司于2021年在中国市场排名第一。按照氢燃料电池电堆出货量、配备自产氢燃料电池电堆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出货量计算,公司分别占有中国市场24.1%及21.2%的份额。
据介绍,截至招股书发布时,公司氢燃料电池电堆的出货量已超过450兆瓦,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交付了总计25.1兆瓦氢燃料电池系统,较同期增长109%。公司的氢燃料电池电堆和电池系统广泛应用于公交车、重卡、物流车、叉车、轨道交通及船舶等领域,以及分布式发电及备用电源发电等固定式应用领域。
连续两年半亏损,大客户集中度高,产能利用低
招股书上的财务数字,展现出国鸿氢能目前仍然处于创业爬坡期,急需资本市场输血的状况。
从营收来看,国鸿氢能连续三年处于亏损状态。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的收入分别为3.66亿元、2.27亿元、4.57亿元,1.9亿元。除了在2019年公司实现净利润0.21亿元,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亏损2.21亿元、7.03亿元、1.51亿元。
公司表示,虽然产品销量及收入可能因为政府继续实施有利政策,支持氢燃料汽车行业,但是在公司获得足够的采购订单,并将销量扩大到使其能够盈利的规模经济水平之前,仍然可能继续亏损。
在报告期内,体现公司盈利能力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0.4%、3.5%、27.9%、18.6%。
而公司的现金流方面,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1369万元、-8663万元、-5.61亿元、-4742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金额为-1814万元、-6578万元、-2.32亿元、-2.78亿元。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大部分收入依赖若干主要客户。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融易新媒体,最大客户贡献的收入分别为1.24亿元、1.12亿元、2.45亿元、0.71亿元。公司前五大客户贡献的收入分别为3.46亿元、2.17亿元、4.02亿元及1.83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94.4%、95.7%、88.1%及96.6%。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达3亿元、2.88亿元、6.49亿元及7.25亿元;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222天、495天、430天及769天。
产能利用率上,由于氢燃料电池尚未实现商业化应用,市场对产品的需求不足或不稳定,公司的产能利用率较低。报告期内,公司氢燃料电池电堆的利用率分别为21.1%、27.2%、78.8%及48.6%,氢燃料电池系统的利用率分别为0、29.6%、61.1%及20.5%。
在产品价格方面,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中国氢燃料电池电堆的平均价格由2017年的约人民币10500元/千瓦下降至2021年的2400元/千瓦,复合年增长率约为-30.9%,而中国氢燃料电池系统的平均价格由2017年的约人民币16400元/千瓦下降至2021年的约人民币5100元/千瓦,复合年增长率为-25.3%。此外,据分析,氢燃料电池电堆及氢燃料电池系统的平均价格预期将由于技术突破及规模生产而进一步下降。
在研发投入上,公司表示,其主导参与制定了超过10项氢燃料电池产业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车用质子交换膜电池堆使用寿命测试评价方法》等。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产生研发开支分别为3470万元、3590万元、7200万元及4920万元,分别占公司同年或同期收入的9.5%、15.8%、15.8%及25.9%。
氢能“独角兽”国鸿氢能的创业之路
国鸿氢能发展至今,完成了从技术海购到国产的转身。
根据此前媒体公开报道,2013年,国鸿氢能的创始人马东生在江苏南通成立了碧空氢能——一家从事氢燃料电池、系统控制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随后,广东省佛山、云浮两地出台政策决定重点发展氢能产业,马东生看准时机,转身南下。
2015年5月,马东生联合佛山汽运,共同投资成立广东鸿运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次月,该公司与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携手,共同投资成立广东国鸿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鸿运氢能持股41%,为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