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3 00:29:29来源:北京商报
随着在线旅游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多,售卖“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违规利用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也时有发生。11月1日,文旅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拟加强游客“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游客个人信息等行为。此外,还将针对平台经营旅游预售业务进一步探索,防控过度销售、履约困难和集资诈骗等潜在风险。在业内专家看来,《意见》明确了在线旅游平台的监管原则,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在线旅游平台经营。
加强游客“行踪轨迹”保护
《意见》针对游客关心的信息泄露问题提出,加强游客“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游客个人信息,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虚假预定等侵害游客权益行为。
在监管旅游企业方面,强化对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的监测、发现、判定和处置,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以此来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今年8月,工信部就对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酒店餐饮类App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其中,旅悦旅游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旗下花筑旅行等App就因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被工信部要求整改。更早之前,高旅纵横、驴妈妈旅游等App也曾分别因为违规、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被工信部下架。
资深旅游专家王兴斌表示,除有关部门监管外,消费者在使用在线旅游平台时,也应提高警惕。填写信息时,选择与旅游相关的必要性信息进行填写,如果遇到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应及时联络相关部门。
重点巡查“不合理低价游”
售卖“不合理低价旅游”等行为在行业内也时有发生。针对此情况,《意见》也提出了要完善监管手段。
《意见》指出,建立健全以在线旅游平台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监管机制,融易新媒体,完善网络巡查、动态监测、情况通报、行政指导、行政约谈、问题移交等闭环监管机制,推进在线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重点巡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信息内容安全、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售卖“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违规利用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行政约谈指导,发现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执法部门。
2021年,文旅部旅游质监所发布“不合理低价游”十大投诉典型案例,其中一则案例为有游客投诉,通过某在线旅游平台报名参加荆门赴厦门纯玩五日游,团费880元。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将其带到购物店,诱骗、强迫购置玉器5万余元。经湖北省荆门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款5万余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教授谷慧敏看来,“不合理低价游”等乱象一直是旅游市场中重点整治的问题之一。除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巡查之外,游客也应提高对低价团队游的风险意识,不要贪图便宜。旅游企业在制定项目价格时,也应该根据市场规律合理定价。
督促企业优先退赔
近年来,不少在线旅游平台都开展了旅游预售业务,然而一些过度销售、履约困难等问题也屡见不鲜。
对此,《意见》还指出,探索平台经营旅游预售业务。《意见》明确,探索和推进具备业务流程数字化和供应商信用评估能力的在线旅游平台企业经营旅游产品预售业务,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的旅游产品预售业务,进一步强化产业链的数字化管理水平。督促在线旅游企业切实履行优先退赔义务、供应商和产品审核义务、旅游产品的退改义务,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防控过度销售、履约困难和集资诈骗的潜在风险。
随着“双11”的临近,许多旅游商家推出了“先囤后约”的预售产品。有旅游平台方面表示,接下来将加大服务资源投入,努力保障消费者的囤货需求和预约使用体验。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新时代文旅研究院院长吴若山认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是旅游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该《意见》对于在线旅游企业走向行业标准化、实现数字化、迈向国际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