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4 18:40:02来源: 中国证券报
尽管多地农信社改革加速,但在改革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值得讨论。以农商联合银行为例,究竟管辖范围、联合银行成员的加入退出及出资比例等问题有待深入探讨。东北地区某农商银行人士提及,“若国资入股,需要对原有股东进行置换。按照市场化原则,相应置换即可,一般没有太大阻力。除非其中包含一些经营不善的中小银行老股东不愿置换,这时可能需要与老股东谈判,既要考虑市场化,又要考虑历史贡献。”另外,他表示,涉及的银行股改方面的工作量会很大,包括政府发债注资省农商联合银行、层层往下注资农商银行、资本补充、风险化解工作等多个层面。
因地制宜选模式
今年初,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农村信用社体系,以转换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功能定位、规范履职行为为重点,“一省一策”启动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
2023年以来,在因地制宜、“一省一策”推动农信社改革的原则下,各地选择改革模式不一。目前,农信社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四种模式:成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组建省农商联合银行、改制为金融服务公司。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各地推进农信社改革可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分阶段、逐步推进改革化险。“究竟选择哪种模式与地方财力、银行经营状况、地域文化等密切相关。”他说,以浙江为例,其省联社原体制机制已较为顺畅,辖内农商银行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化解难度较小,所以浙江采用的农商联合银行模式就是一个“挂牌”模式,直接给了农商联合银行牌照,管理体制、股权结构基本没有大变动。
另外,即使是同一种改革模式,究竟实施路径也有差异。例如,目前农商联合银行组建模式主要分为“自下而上入股”和“自上而下参股控股”。
记者了解到,与浙江农商联合银行采取“下参上”模式不同的是,山西等地的农商联合银行采取了“上参下”模式。山西农商联合银行以财政出资为主、市场募集补充为辅的方式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采取“上参下”模式改制的农商联合银行,即由省联社向市县农信机构逐级参股。
董希淼表示,改革模式和方案并无优劣之分,各地需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改革模式。在改革过程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点和次序应有所不同。部分地区应将化解农信社风险放在首位,而不是急于进行省联社体制改革。
理顺体制 化解风险
农村中小银行是联系广大农民的主要金融纽带和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金融力量。截至2023年末,农村中小银行总资产55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14%。省联社体制下,普遍存在管理体制与农商银行之间自下而上的股权关系与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关系的扭曲。
一方面,在曾刚看来,以省联社改革为重点的农信社改革应理顺管理体制。摆脱管理体制限制后,才能为银行经营发展奠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农商银行服务区域经济的作用。“更有农商银行受制于管理体制,在激烈竞争中,面临管理不规范、风险防控不到位、盈利堪忧等经营挑战。”
东北地区某农商银行人士结合当地情况向记者表示,此前省联社由辖内农信社或农商银行共同出资入股,所以从股权上看,辖内农信社或农商银行是其股东,但是在管理结构上,省联社可以对股东的人事任命、业务开展等进行控制,股东权利受限,权利和义务存在不对等关系。理顺股权关系后,实现了谁出资谁有权做决策。
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此前发文表示,加快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支持配合省级党委政府“一省一策”推进农信社改革,将省联社改制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金融企业,明晰功能定位、规范履职行为,增强两级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着力打造统分结合、多级经营、功能互补、治理有效的农信社体系。
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及自身发展受限等,部分农村中小银行风险较高。农信社改革有助于防范化解问题机构风险。“部分地区的风险化解压力较大,存量不良资产清收是化险关键,且很多都是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有的省份是通过省级政府平台入股省级银行进行风险承接或化解,其中包括申请化险的专项债、资产置换等方式。化解风险始终处于优先位置。”西南地区某省联社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