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4 19:37:56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报
本报记者 仇兆燕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主体,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构建良好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市场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也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民心工程。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赋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金融消费者教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2024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有哪些新举措?时值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哪些特色活动?《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要负责人。
《中国银行保险报》: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是机构改革后,中央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首次组织开展的金融教育宣传,通过将普及金融知识与推进为民办实事相结合,形成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等监管合力,共同营造“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有哪些新举措?
金融消保局主要负责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立足机构改革赋予统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职责、新使命,强化金融管理部门协同联动,着力构建统筹兼顾、同向发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教育宣传工作机制,坚持守正创新与求真务实相结合、坚持公益性与持续性相结合,积极培育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以坚实的文化力量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我们将围绕“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这一主题,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立足“大消保”定位,联合有关单位,统筹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5·15”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和9月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二是加大常态化教育宣传力度,以激活内生动力为导向,围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月“普及金融知识 守住‘钱袋子’”、“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指导金融机构自主开展专题教育宣传。三是持续做好消费风险提示,紧跟社会公众集中反映的金融消费问题,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开展以案说险、风险提示,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消费理念,提高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中国银行保险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哪些教育宣传安排?
金融消保局主要负责人:当前金融消费者越来越看重消费体验,随着金融消保工作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对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的关注逐渐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持续增强。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金融安全意识、增强人民群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和获得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重点聚焦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聚焦“八大权利”“理性投资”“依法维权”“诚信建设”四大内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宣传。各地结合区域特点,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强化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原则,宣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夯实诚信文化建设,引导消费者树立权责意识和契约精神,提升消费者辨别风险、防范风险、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聚焦突出特色、注重创新、优化服务三个要求,推动活动有声有色、出新出彩。各地贴近消费者需求,创新教育宣传模式,拓展教育宣传渠道,发挥数字金融优势,以智能化、数字化、场景化的方式开展教育宣传活动,持续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金融环境。三是围绕“群众零遗漏”“区域零死角”“活动零距离”三项目标,提高金融行业教育宣传影响力。各地以“深入宣传、广泛宣传、长效宣传”为着力点,贴近消费者日常需求和生活场景,把金融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汇聚优势力量提升活动效果。
《中国银行保险报》:随着金融市场的深化发展及金融创新活动的不断涌现,金融产品与服务日益融入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金融素养提升这一话题越来越受到关注。您认为,高质量推进金融素养提升工作应从哪些方面重点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