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4:03:01来源:互联网
公告日期:2023-02-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化学”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对华融化学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华融化学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成都”)、成都华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国际”)、成都华融化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物流”)、成都华融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工程”),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安全环保管理、成本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预算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合同管理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环节、成本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和合同管理等方面。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根据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系统的治理框架文件,为完善公司内控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各项治理制度均规范运作,有效运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融易新媒体,依法行使对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筹资、投资、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其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履行职责,在规定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共有 6 名成员,其中董事长 1名,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外,其余三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监事,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
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除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对公司的重大投资事项、关联交易事项等的决策、履行程序进行监督。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于 2022 年新设华融成都、华融物流、华融工程 3 家全资子公司,并对一家存续的全资子公司华融国际(更名前: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和其他工商信息变更。公司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首席数字官和财务总监组成,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管理责任。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有权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
(3)发展战略
公司以“不间断的创新,可持续的发展,化学让生活更美好”为使命,坚持“钾延伸、氯转型”的发展策略,秉承资源绿色循环、高效和综合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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