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1 20:08:02来源:财富在线
近日,证监会启动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工作是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支持私募基金行业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重要举措。证监会指导基金业协会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框架下,新设“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类别,并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参与试点工作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须股权结构稳定、公司治理健全,实缴资本符合要求,主要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方,具有不动产投资管理经验和不动产投资专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试点基金产品的投资者首轮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有自然人投资者的,自然人投资者合计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基金投资方式也将有一定限制。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首轮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在符合一定要求前提下可以扩募。鼓励境外投资者以QFLP方式投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事实上,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在境外成熟市场已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投资品类。中劢集团表示,从海外PE机构的发展路径来看,由单一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融易新媒体,向多元化的另类资产管理机构转变是重要趋势。不动产私募基金就是另类资产中重要的资产类别。证监会开展不动产私募基金试点,有利于开启中国本土私募不动产基金的良性有序发展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