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3 14:30:02来源:互联网
告示日期:2023-02-02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团体、丽珠医药 告示编号:2023-012
丽珠医药团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门A股股份的希望告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担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精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实、误导性告诉或重大漏掉。
丽珠医药团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了公司 2022 年第三次姑且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三次 A 股种别股东会及 2022
年第三次 H 股种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门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不高出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的回购总金额,及不高出人民币 40.00 元/股的回购价值,回购公司部门 A
股股份,用于注销淘汰注册成本,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宣布
的《丽珠医药团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陈诉书》(告示编号:2022-072)。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希望环境告示如下:
停止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会合竞价生意业务方法回购了公司 A 股股份
共计 1,69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8%,购置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35.5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32.25 元/股,已利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925,653.00元(不含生意业务用度)。上述回购切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后续公司将按照实施回购股份的希望环境,严格凭据《深圳证券生意业务所上市公司自律禁锢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香港连系生意业务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法则》等相关划定,融易新媒体,实时推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宽大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告示。
丽珠医药团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 日
[点击查察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担保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生意业务所的告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