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05:48:02来源:互联网
公告日期:2022-11-08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2-080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5,713,57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4,694.69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302.1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392.6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675 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发行 30,890,43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904.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165.6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5,738.6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351C000603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
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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