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01:47:03来源:互联网
公告日期:2022-11-08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2-10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将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股份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88 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存在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新先生《关
于提议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特变电工社会公众股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张新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二)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 2022 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独立董事就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的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融易新媒体,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4、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88 元/股。若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具体回购价格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六)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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