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8 17:34:02来源:互联网
公告日期:2022-11-07
公告编号:2022-080
证券代码:400148 证券简称:R 邦讯 1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11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1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1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
措施类别:其他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不适用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报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80
2022 年 4 月 24 日,邦讯技术发布《关于延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预计无
法按照原计划时间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一季度报告,公司将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前召开年度董事会审议 2021 年年度报告等事宜,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一季度报告。
2022 年 4 月 28 日,邦讯技术发布《关于再次延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将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年度董事会审议 2021 年年度报告等事宜,融易新媒体,并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一季度报告。
2022 年 4 月 29 日,邦讯技术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延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和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5 日,邦讯技术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
股票停牌的公告》,称公司无法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一季度报告。
综上,邦讯技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邦讯技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张庆文系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长源系时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丽红系时任公司董事、罗建钢系时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夏志宏系时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公告编号:2022-080
二、对张庆文给予警告,并处 50 万元罚款;
三、对陈长源给予警告,并处 40 万元罚款;四、对张丽红、罗建钢、夏志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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