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8 03:56:0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前期,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刷单炒信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查,2023年2月,当事人与A公司(另案处理)签订代运营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自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当事人每月安排“等级为lv3-lv8大众点评会员”为A公司上传探店笔记,帮助其经营线上店铺,提高揭秘率及线上流量。当事人对探店的消费金额、笔记的撰写方式、拍摄的环境照片及美食照片均有明确的指向要求。探店达人在发布探店笔记后,由当事人对笔记的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指向要求的,其探店消费金额由A公司予以返还。经核查,当事人共组织29人按照其指定的要求为A公司上传了29篇探店笔记。当事人组织的探店达人所发表的探店笔记存在明显的偏向性,并非其真实的消费体验,对于其他消费者的消费选择会造成影响。其中有部分笔记中宣称使用果木炭烤,实际A公司提供使用的是菊花炭。当事人在对上述笔记审核过程中,并未要求探店达人修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及《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评论和“网红”的推荐在消费引流方面起到的作用日趋明显,越来越多商家(特别是餐饮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希望通过打造“网红”或者与“网红”合作的方式,提高销量和知名度,由此也衍生出了“刷单炒信”等灰色产业。本案中当事人通过组织特定人员撰写和上传的探店笔记存在明显的偏向性,对于其他消费者的消费选择会造成干扰和影响。本案的查处,对“刷单炒信”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防止消费者落入“拔草陷阱”。同时通过教育批评,增强经营主体自觉守法经营的意识,引导其通过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方式,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7.上海中迅实业总公司电梯工程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前期,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办公楼宇进行检查时,查见由当事人负责维护保养的一台电梯存在制动器微动开关未接线、制动器闸瓦油污、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失效等问题。经查,当事人在2023年11月6日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要求对上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0元的行政处罚。
电梯属于机械与电气一体化的设备,需要通过定期维护保养,排除设备故障,提升乘坐体验,延长使用寿命。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维护保养计划,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广大市民可扫描上海智慧电梯码查阅电梯维保记录,积极参与电梯安全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