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1 22:24:40来源:界面新闻
“然而,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我们的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仍然偏高,这表明仍需进一步努力以实现碳减排的目标。”石敏俊称。“在全球范围内,碳足迹已成为国际贸易和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石敏俊指出。
发展历程碳足迹的概念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的生态足迹概念。生态足迹最早是由加拿大生态经济学家William Rees于1992年提出,并由其博士生Mathis Wackernagel于1996年完善的一种衡量人类对自然资源利用程度,以及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的服务的方法。
碳足迹则是指以二氧化碳排放当量表示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它涵盖了产品或服务从生产、运输、最终使用到废弃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的排放。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小。
相较于单一的二氧化碳排放,碳足迹是以生命周期评价方法,评估研究对象在其生命周期中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对于同一对象而言,碳足迹的核算难度和范围要大于碳排放,其核算结果包含着碳排放的信息。
碳足迹概念的推出,旨在提醒人们要意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通过计算和了解个人或组织的碳足迹,可以帮助人们识别和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策略,进而对抗全球变暖。
目前,碳足迹可以按照其应用层面分成“国家碳足迹”、“城市碳足迹”、“组织碳足迹”、“企业碳足迹”、“家庭碳足迹”、“产品碳足迹”以及“个人碳足迹”。
其中,产品碳足迹是碳足迹中应用最广的概念,其指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从原材料的生产、运输、分销、使用到废弃等流程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总和,是衡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
近年来,中国积极布局“双碳”行动,在碳足迹管理体系方面也在加快步伐。
2021年,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去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和2030年分别出台50个和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的目标。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也着重强调,要“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相比于国内,欧盟在碳足迹管理方面走在前列。
2011年,欧盟启动了环境足迹方法学研究项目,并在2013年发布衡量产品和机构生命周期环境表现的通用方法建议。
此后,欧盟进一步发展了产品环境足迹分类规则(PEFCR)和机构环境足迹分类规则(OEFSR)。PEFCR是一项技术指南,它是欧盟委员会发起的“绿色产品单一市场倡议”的一部分。
OEFSR与PEFCR相似,但专注于组织层面的环境绩效,而不是单一产品。欧盟在2019年进入了环境足迹研究的过渡阶段,并形成更细致的规则。
2023年,《欧盟新电池法》生效,这是首个针对电池全生命周期阶段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旨在对所有在欧盟出售的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包括便携式电池、工业电池、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
《欧盟新电池法》对碳足迹的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完成电池碳足迹核算和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建立;根据电池碳足迹的大小进行分级;设置碳足迹上限值,超过上限的电池不能进入市场。
评估仍存挑战界面新闻注意到,本次《方案》提出了以下目标: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针对《方案》所提目标,石敏俊认为,碳足迹管理的重点不应仅仅放在数量上,而应更多地关注碳足迹管理在实际中发挥的作用。
“可能有些产品因为近期的迫切需求,会优先开始碳足迹管理。但最终,数字本身并不是最关键的,不论是100个或200个产品,真正重要的是碳足迹管理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它又是如何帮助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石敏俊说。
“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目前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石敏俊表示。
他指出,首先,国内的基础数据还不够充分。这直接影响了国内对碳排放情况的了解,也就是所谓的“摸清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