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0 09:36:02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21.8月我们在大兴丰田观澜店,以丰田卡罗拉8.8万置换丰田RAV4,车款总金额28万,事宜丰田金融贷分期60个月还款。
直到2023.3月5号。我的车被丰田金融公司拖走,3.5号晚上,我们联系了拖车公司(托捕快),他们说我们逾期两个月,我把事情的经过跟他们说了,让他们帮忙协调一下,3.6号上午接到金融公司协调员,她声称是协调员,让我们把2个月的逾期补上,就可以了,于是我们大概10点左右转款,融易新媒体,协调员让我们提交证明,证明有有特殊事情,可以理解的。
3.9号上午我们提交证明给协调员,她立马说这事我不负责了,让我们找另外的人。当时就把我们拉黑了,非常的生气,但也无能无力。找金融公司,又找不到人,各种的推,找不到可协商的人,在无奈的情况就报警。
3.11号回深圳到派出所笔录,警察叔叔还是很贴心,中午给我们准备了国家粮,(长这么头一次吃国家粮),耐心的帮我们处理,也帮忙追车的情况。
经过警察叔叔排查,才发现我们被4S店给骗了,当时我们是买的一手新车,现在居然是丰田大兴4S店以20万的价格卖给了丰田汽车租凭(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现在我们的车的租的,到现在才知道化28万租了个车 还不是我的,关键想让4S店帮忙协调,到现在一直都不调解,让我们把剩下的一次结清,现在没有还款能力,想让他们缓到年底 或者还是按之前的约定月付,都不行。现在还威胁我说,如果不结清,车买多少钱,如果还不上车贷,剩下车贷还得我们还
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调一下,谢谢
也希望车友们下次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看,我们才相信丰田了,合同到出事连看都没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