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0:52:02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本人2022年11月4日在娄底福特4S店购买了一台白色福特EOVS,所购车辆为4S店试驾车,店家描述车况为无质量问题的准新车,融易新媒体,但在购车交易完成次日晚间发现发动机舱一直有异响存在,随后反应给4S工作人员,并连续进行两次检查,4S店检查后结果认定异响但未检查出故障缘由,建议个人继续使用,但几日后发现异响情况有严重的趋势,于是本人11月12日自行驾车致长沙福特4S店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同为异响存在但无法短时间检查出故障点,建议车辆留店两日,因异地检修不便,便回购买地娄底市津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福特4S店与其沟通,经过两日的再次检查,初步断定异响来源为变速箱,需拆开变速箱后检修方可有改善的可能。近日多次与娄底市津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沟通,11月16日已明确拒绝本人退车的要求。附沟通情况:娄底市津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福特4S店认可车辆的问题在本人购买前已存在,也认可此问题发生与购车主无关,但本次维修变速箱造成的车辆贬值与个人相关损失该公司一概不予承担。
该事件属于销售方是在对质量问题拥有检测及技术能力前提情况下,销售方需做到应知并应实情告知消费者但并未履行职责,并且售卖存在质量问题商品的情形,亦属于商家假一赔三的情形之一,故向湘问·直通车申请帮助维护本人的合法利益,个人同时也要求娄底市津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赔偿购车主所有相关损失。PS:相关证据可另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