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3 03:02:4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7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涉及大同市平城区华丰超市南关连锁店销售的乌鸡蛋。
据通告,大同市平城区华丰超市南关连锁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11-15的乌鸡蛋,经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氟苯尼考、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 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大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依法开展调查。经查,大同市平城区华丰超市南关连锁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大同市平城区华丰超市南关连锁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同市平城区华丰超市南关连锁店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