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30 00:42:55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2020年12月28日消息,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十九期),涉及温州市巧巧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出具的№: XC20330303300939674《检验报告》,涉及龙湾区1家经营单位1批次餐具不合格。经营单位名称为温州市巧巧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餐具名称为勺子(已消毒),融易新媒体,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0-13,检验类别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通告指出,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根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中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情形第3 条第(2)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规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决定作如下处罚: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