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9 01:25:01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湖北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阳新韦源口镇缘之源纯净水厂生产不合格纯净水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关于阳新韦源口镇缘之源纯净水厂生产不合格纯净水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我局对涉及阳新韦源口镇缘之源纯净水厂2020年7月2日生产的“缘之源富氧纯净水”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7月2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新韦源口镇缘之源纯净水厂2020年7月2日生产的“缘之源富氧纯净水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结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20年8月7日,我局收到不合格限时报告后,立即对生产、经营环节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停止经营不合格产品,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该水厂2020年7月2日共生产了“缘之源富氧纯净水30桶(规格:18.9L/桶)。该水厂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产品召回工作,由于纯净水属于快销产品,消费者均已饮用完毕,并未做销售记录无法召回。
二、阳新韦源口镇缘之源纯净水厂涉嫌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缘之源富氧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2020年8月18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7000元。
三、发生原因及企业整改情况。发生问题的原因:1、生产区的人流物流交叉污染,影响了罐装间的洁净度;2、罐装间杀菌没有严格控制杀菌时间和杀菌剂浓度。
企业整改情况:1、重新布置单独设置人流、物流通道;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截至目前,该企业仍在整改当中。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