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布最新公告: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详细列举了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聘用待遇、招聘程序等信息,详细如下:
招聘公告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是合肥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类型涵盖市政基础设施、教科文卫体、水环境治理等。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
究竟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5.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其余年龄以此类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足年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公布)》《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2022年)》等专业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遭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侦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招考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聘用待遇:
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究竟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考生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00至3月2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并记录进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28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9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比例不足而遭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在缴费结束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4月1日12:0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遭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4月10日至4月13日登陆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