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5 18:41:13来源:融易新媒体
湖南省常宁市经信局为常宁市第二水泥厂充当保护伞欺压年迈女职工
常宁市水泥二厂朱先军耍官僚主义刁难职工
常宁市经信局长邓清华为推卸责任道出内幕
我已经年近七十,是常宁市第二水泥厂的女职工,至今未退休,甚至连在那上班最后几个月的工资都没领到。
其实此中情况很简单:1981年4月原厂长朱先军任职时,在当时二水泥厂的主管单位市经委根本没有下文开除我的情况下,朱先军擅自做主、蓄意刁难我,借口我迟交了几天的结扎证,一直禁止我继续上班(其实迟交五六天,也是经过他默认默许)。以致后任厂长又推说前任厂长已经处理,对我争取养老保险权益一事一直推三阻四,至今没有落实,我已经维权近四十年。
2020年元月1日,我在常宁网上信访平台举报了常宁市第二水泥厂至今没有为我办理退休一事。
元月10日下午3点,应常宁市经信局之约,我来到市政府七楼经信局的会议室,接待我的正是市经信局邓清华。
他眼见认定我与二水泥厂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说法行不通,因为当时计划经济时代,依照惯例,水泥二厂如果开除职工,都需要县经委先下文,然后在职工大会上宣布,才算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我当时既没有收到被开除的通知文件,又没有在职工大会上被点名开除。所以他转变了角度。
首先他把责任归咎于我自己错过了1988年国有企业那次“亦工亦农”转“合同工”身份置换的机会。我当然据实以报:由于朱先军存心刁难、以致我不能上班错过了这次置换机会。难道厂长犯了错误,害得职工错过了转正的机会,还能够把所有责任推卸给职工?
然后他又把责任归咎于我自己错过了2013年的“十八号文件”提到的以个人名义退休的机会,我当然以理据争:我在水泥二厂退休的事一直悬而未决,如果我可以水泥二厂职工的身份退休,有什么理由让我选择“十八号文件”提到的以个人名义退休?
再后他就开始自圆其说,融易新媒体,他意思是即便我没有被朱先军私下开除,也不一定能通过身份置换转为合同工,因为上面有指标限制。然后他毫不避讳的向我透露了一些有关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幕消息。
据他介绍,当年在国有企业如果想要享有好福利,就必须和厂长处理好关系。关系处理得好,有些可能只工作了一两个月就可以身份置换转正;关系没处理得好,有些工作七八年也难转正。。。他说的这些让我觉得匪夷所思,更让我联想起四个字:官僚主义。我想问问常宁市经信局,常宁水泥二厂的福利都是这样落实下去的吗?我更想问问常宁市人民政府,对于国企的监管曾经真的疏漏到如此地步?
照常理而言,既然是前任厂长的直接原因造成我至今没能退休,那么不管现在谁当厂长,我退休的事都该是水泥二厂的遗留问题,现任厂长和水泥二厂的主管单位都该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谈话,有全程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