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7 09:03:52来源:融易新媒体
我叫周秋松,身份证号码:43252219420925*****,2016年2月6日下午17时在自己家里被周建凡、周尔吾、周丁凡、周月凡等黑恶势力携带凶器打伤致残,我妻子谢益清被打伤致残,我儿子周席卫,我儿媳胡小阳均不同程度被打伤,而在办案过程中总是以证据不足,故意不提取证据,通过全程视频分析,而是故意不抓人,让主犯周建凡和周尔吾至今逍遥法外。
到目前我们共计用去医药费20多万元,周建凡、周尔吾既没有受到刑事责任,也没有赔偿我们一分钱。
报告事实及理由:
一、看监控视频辨真假
1、不是挖土地、而是挖土封堵交通要道。
2、蛇皮袋里暗藏砍刀、钢管、木棍等行凶工具,是有备而来。
3、朱永其(外地人)是周建凡表姐之子,手持木棍,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这是周建凡请来的。
4、请看视频,周金卫只是在救父之时出现在现场几秒钟的时间,其余时间都看不到他的影子。
5、被害人周秋松用水管洒水在自家马路,并未喷到他人身上。
二、拖时间、残酷地伤害年迈的受害老人,一出结果,漏洞百出。
1、二张光盘铁证如山,为包庇主犯周建凡,侦查机关隐瞒一张。有起诉书为证。
2、娄星区法院受理后,一年半才出结果。
3、主犯周建凡、周尔吾被不起诉,申诉人周秋松向娄底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迟迟不出结果。其中2018年9月27日申诉人和办案人员王青看二张监控视频时,王青同志就是以不认识周建凡为由包庇周建凡。
4、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判决书中(2019)湘1302民初4213号,(2019)湘1302民初4247号,经鉴定轻伤二级的周建凡继续治疗费2000元予以认定,而轻伤一级的谢益清继续治疗费3000元不予认定。这是明显的徇私舞弊。
4213号判决书中判定:重新鉴定费2200元(被告周丁凡、周月凡已预交)由原告周秋松负担11000元,这是何道理?
4247号判决书中判定:经娄底市星光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周秋松所受损伤构成拾级伤残,大错特错。周秋松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一级,伤残玖级。有娄底市星光鉴定所鉴定意见书为证。
4247号判决书中判定:周建凡重新鉴定费2000元(被告周丁凡、周月凡已预交),按实事求是来说是周金卫已预交。为什么这样不分黑白,胡乱判决?
此事实还容易查正,到底是何人把本案事实搞得一沓糊涂,颠倒黑白,徇私舞弊?
本案件发生已有将近四年多了,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及书面报告总是相互推诿,得不到解决,融易新媒体,怂恿主犯逍遥法外。
此黑恶势力非常疯狂。事实是:2016年2月6日此黑恶势力携带凶器、砍刀、钢管、木棒、锄头等凶器打到受害者家里。2018年10月受害者为了硬化屋前的地坪,他们又用各种理由阻扰,造成受害者浪费三车商品混凝土,共计损失6000多元,可百姓的钱是辛苦钱。最后由镇上有关组织十几人才硬化完成。现在我又想把屋前的唯一出进的交通要道想硬化,此势力又是无理取闹,无法施工。希望公安部门实地侦查,了解实情,为受害者伸张正义,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现在正是党中央扫黑除恶的时候,怎么越扫越黑,越扫越猖狂?
各位领导你们好,向你们反映个情况:我于2019年12月13、14日把屋前唯一出进的交通要道边沿的石墙砌好、想硬化好,但对方周月凡的黑恶势力太狂,不分白天、晚上,不定时手拉钢钎、锄头等工具把石墙毁坏。现有视频证据及镇上有关部门和村上的证据。这样下去,不知是什么后果?!!!
镇领导现场观看,表硬态,无作用,此黑恶势力太猖狂。
蛇形山镇挂牌打黑,实际行动没得。
报告人:周秋松
联系电话:186****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