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5 10:12:41来源:融易新媒体
高桥街道尚东紫郡小区,于2019年7月有通过全体业主同意解聘了之前开发商的物业公司长沙和美物业,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广州致德物业,交接过程中也是问题不断,老物业一直不配合,后经街道和社区多次协商才得以顺利完成交接!
致德物业接管小区近半年了,小区各方面工作都有很大的改善,得到了大多数业主的认可,但最近小区地下车库乱停乱放,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大问题,随时有可能触发新的矛盾,希望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能出面协调,还小区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
具体问题:1,地下车库由开发商投资建设,所以开发商一直在销售车位,已有大部份业主购买了地下车位,在更换物业公司之前,开发商将没有售出的车位可以让业主停放,同时收取停车费,融易新媒体,对此,全体业主也无异议!
2,去年7月份更换新物业以后,开发商为了加快销售车位,将地下车库没有售出的车位全部上锁,并且只售不租,也不准业主临时停放,显然这是违规的,因为地下车库是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虽有产权,也不能禁止业主停放,何况是收费停放!为此,开发商为了逃避法律,美其名日说是将没有售出的近100多个车位全部转让过户给小区的二位业主了,这样这些待售的车位就变身为了私家车位,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上锁,并且为了不让业主停放,他们放置了大量的石墩和路障!
3,原本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完全可以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要,但是正是开发商的故意阻拦,导致小区现在地下车库乱停乱放严重,新的物业公司也是陷入两难管理境地,首先,不可能不让没有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其次,如果同意进入,因为没有地方停放,他们就停放在过道和其他业主车位上,导致业主间经常发生各种矛盾,就在昨天因有物业保安阻拦没有车位的车辆进入,该车竟然强行冲关,损坏了围拦和停车设备!
4,开发商是否有权力将大量车位全部转让给1-2个业主?如确有转让,是否可以提供全部的转让合同和产权证?
据部份业主调查得知,这些待售的车位根本就没有转让,只是开发商借一个理由锁车位,为的就是逼迫业主购买车位!那两个所谓购了车位的业主也是开发商的亲戚和朋友,有的甚至不是本小区的业主!
开发商出售自已产权的车位,本身是没有任何可以指责的一种商业行为,但如果采取这种极端的方法,甚至是违规的手段来制造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试想是否合法合规?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郑重承诺,请在关政府职能部门能出面协凋,不甚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