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1 14:06:12来源:互联网
我个人购买福州市永泰县华熙中央府S~3八号九号商铺时,有确认过属于十字路口视线好,比正常商铺每平方会高出三四千元的价格,现正面遭两个变速箱挡住视线,购买时有多次跟售楼部销售经理,销售总监确认过此变速箱,属于他们建筑用电,建筑完毕会拆除。现在建筑完毕后,又说不能拆除,属于市政市政用电,这不是在骗我高价购买吗?在此地拍卖前,这位置也没有变压器,属于后来迁移。
我邀请有关部门进入协调,望上级领导监督,给予我老百姓一个公道。不要维护房产公司势力硬,我都协商举报两个月了,老板都没出面给个说法。这两天正在交房,如果再不给说法,我没法办手续交房,我的租金损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