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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借钱将债权转让乌鲁木齐陵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4-05-24 19:07:56来源:湖南消费投诉网

微博借钱在未告知本人,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乌鲁木齐陵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融易新媒体消息,并将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转让,以及泄露。2024年4月28日15点03分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法院的微信限制支付冻结通知,把我微信余额冻结了,涉嫌不法交易中国公民个人信息,根据《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权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所以微博借钱债权转让的行为是不正确的。现要求微博借钱撤销债权转让,如微博借钱处理不当,我会将继续举报有关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一个理由,未满五年的债权,不能转让;

第二个理由,是转让债权必须经过本人的同意和签字;

第三个理由,要求微博借钱及乌鲁木齐陵莲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出具金融牌照以及经营范围来看一下是否合法;

第四,根据国家银保监局办公厅巜关于加强小额贷款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通知》,银保监2020年第86号文件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该公司所属地范围之内开展业务,不能够跨省开展业务。

之前微博借钱以往的时候只是进行各种催收,利用短信电话骚扰以及其他方式进行催收,但现在是在不知情情况下就不明不白遭对方把自己的债权进行了转让,并且在什么都未知的情况下遭冻结微信,所以我将进行举报,如果此事仍未处理,我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及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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