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1 00:24:14来源:互联网
4月28日,在解放西路45号路口,发生刮蹭车祸,4月28日已到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定责,但由于经验不足,当天就落实责任,后因为第二天觉得定则不太正确,于4月29日向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拨打电话,并询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判,只是想要一个大概的了解,并不是用来作为证据,我已经跟他讲的很清楚了,他就是一直让我去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现场咨询,由于当时所在地离芙蓉区交警大队教员,所以尽情打电话询问,我就向他提出问题,融易新媒体消息,他一直不回答,并让我到芙蓉区交警大队当面解决,因为是第一次出车祸,所以不太了解,在4月28号定为半责,然后第二天4月29日又觉得这样判的不合理,所以才向芙蓉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打电话,但是由于当时离芙蓉区交警大队距离较远,去不了,然后那个事故科就跟我说要当面解决,我就没有去,只想在电话中问一下大概情况,他就一直不回答我的问题,感觉态度很恶劣,还挂我电话,他一直就是不想回答我的问题,还说什么,电话里面讲不清楚,要当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