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2 18:22:03来源:投诉直通车
本人于2023年6月25日入住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宜尚酒店(即长沙五一广场汀雅二医院地铁站店)1203室。由于该酒店卫生存在较大问题,2023年6月27日晚上,本人洗完澡后躺在床上,融易新媒体,被床上的虫子咬伤,导致我屁股以下至大腿皮肤騷痒。叫来的服务员只是给我换了下被子就走了。后来我打了几个电话到总台说明皮肤騷痒要求治疗,服务员以太晚了为由,只叫外卖给我买了一盒药,但药性不对症状,此后一直很痒。
6月28日上午回来后由于奇痒难忍,无奈只好请假去看了医生,直到7月6日才基本痊愈。
在治疗期间,前后花费治疗费208.80元,按学校规定需扣除基础工资2290元(9818元÷30×7=2290.8666667元)、年底绩效奖金1318元(目前按去年发7个月工资计算9818×7÷365×7=1318.03元,年底按实际发放扣除),另外针对这几天遭受的虫子咬伤皮肤騷痒折磨,我要求该酒店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与酒店人员联后,该酒店以这个或那个理由拒绝赔偿。无奈只好向您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