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21:49:01来源:投诉直通车
本人购买了郴州北湖区九子塘路与南湖路交汇处拇指时代的一个商铺(现项目推广名为:萝卜青菜 五岭店),并与其签订了铺位使用权转让合同,让其进行管理和经营,根据合同约定,2022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每季度萝卜青菜 五岭店须向我支付经营回报4163元,到现在为止,萝卜青菜 五岭店只支付了2022年4月-6月的经营回报,2022年7月-2023年5月的15264元只到账1000元,还有14264元迟迟不肯支付。
本人要求萝卜青菜 五岭店他们按合同约定支付我的经营回报多次都无果,期间也报警,找街道社区协调,萝卜青菜 五岭店都以账户上没钱敷衍我,实际上萝卜青菜 五岭店收了我们的铺子都在正常出租给商户,也正常在收租。买了萝卜青菜铺子至少还有30多个像我一样的情况,都是没收到钱的。
萝卜青菜 五岭店当时郴州政府当时大力宣传,又给他们评了文明集市,但是这种无赖行为的商家希望政府能管管,不让老百姓的血汗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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