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17:36:12来源:投诉直通车
2021年5月20日,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办事处书记带队对两岔溪农民专业合作社果园挖毁。在此之前未给合作社给予任何沟通与补偿。
根据张家界市2018年7号文件征迁规定:第三章第十一条与十二条,两岔溪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其它权利人】应享有合法权益,征迁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什么剥削两岔溪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给予任何沟通与补偿。两岔溪农民专业合作社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解决解决留守老人无法种植管理果树,销售渠道,解决贫困户临时就业,前后出资一二十万元,正要收益丰收时,遭遇征迁,就因为征收项目部第一负责人与主要负责人一句话,融易新媒体,合作社没有实物不给予补偿。合作社作为经营管理的其它权利人,为什么没有任何补偿?2018年张家界市政府下发的7号文件里规定的其它权利人是摆设,还是。。。。。
愿市区相关负责人给予农业人一个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