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9 08:38:01来源:投诉直通车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石脚村的村民,这里绿水青山、环境优美。盛产“东方橄榄油”-山茶油,
2009年开始,石脚村民童选仁、童华仁(“二仁”)擅自占用村民山林地和自留地开办了大山冲采石场。
(童选仁以前是非法的凤冠山煤矿(已取缔)头头,童华仁以前长期从事建筑工程项目承包!)
大山冲采石场造成村民山林被损、空气污染、道路损毁、水土流失等各种人为灾害!
“二仁”之所以胆大妄为、为非作歹,非法开采十多年,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二仁”及其复杂的人生经历和社会关系,导致各部门“不作为”!
对采石场的违法行为没有制止,纵容其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后续的生态环境破坏、林业资源损毁、群众利益长期受到侵害。
娄底市大山冲采石场的危害:
1、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二仁”采用威胁、恐吓手段非法占用村民邵莲家林地,水洞底镇派出所与之积极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家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娄底市大山冲采石场现场矿石粉尘飞扬,严重污染当地空气!
3、娄底市大山冲采石场没有任何雨水收集沉淀池及处理设施,石料堆放无序,矿石溶淋液污染地下水,破坏饮用水安全!
4、娄底市大山冲采石场,矿石粉尘飞扬,严重污染当地空气!
请求政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壮士断腕”实施封山禁采!
一、依法关闭大山冲采石场采石场。对采石场的供电、生产设备进行拆除,依据 《国土资源法》、《矿产法》,《林业法》、《环保法》、《水利法》、《刑法》等相关法律,依法追究“二仁”的刑事责任!
二、尽快恢复土地全貌、全面复绿,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三、,对充当其保护伞的涉案人员依法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的行为,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追责。
请求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公安、环保、安监、林业、农业、旅发委等有关部门取缔采石场,融易新媒体,立即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