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8 05:22:01来源:投诉直通车
对应劳务公司为:“湘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约定工价为18元每小时,约定工资发放时间为:离职当日结算统计工时的80%工资,剩余20%工资,待工时完全统计出来,7个工作日内发放。入职到离职,中途只签了一张合同,不是双份,也没有把签署的合同发放至本人手中。
本人在职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6日,共计考勤工时:187.5小时,应发工资:3375元,融易新媒体,离职后第三天,未按约定发放对应工时80%的工资,仅发了1600元,剩余1775元,从节前到今天2023年2月7日,一直找理由,拖欠不给。
打劳动监察大队电话一直没人接,故特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予以帮助,要求“益丰大药房”立刻结算剩余1775元未发工资!
该图片为本人在职期间的考勤打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