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0 13:36:28来源:红网
本人为长沙市雨花区上海城业主,住房目前出租。2020年7月20日,因租户提出燃气不能正常使用,新奥燃气工作人员上门,在仅与租户沟通、未明确告知业主的情况下更换了气表,并将旧气表带走。之后告知我们燃气欠费3034元,理由是气表显示与预付购买的用气量不一致,应以气表计量为准,要求业主补缴所谓的欠款。7月25日,本人向新奥燃气服务热线电话95158投诉,就其提出的所谓欠款补缴提出异议,要求新奥燃气给予回复和解决办法,截至11月15日,新奥燃气没有任何人联系本人给予反馈(该段时间因尚有余气,租户未提出不能购买的问题,故本人没有跟进投诉反馈)。11月16日,因新表余气用完,租户去购买燃气,燃气公司以需补缴所谓的欠款后才能购气为由,拒绝租户购气。11月17日,本人向95158投诉,新奥燃气服务人员与本人联系,提出按照一定折扣补缴费用后可购买燃气,本人拒绝并再次表明其所谓欠款补缴的不合理性,要求燃气公司不得限制购气而影响租户的日常生活。11月18日,本人将沟通情况再次提交95158投诉,并要求该公司有权部门给予回复。截至目前,新奥燃气未给予回复,且拒绝租户购买燃气,严重影响了住户的日常生活。
面对新奥燃气提出的所谓欠费补缴要求,本人有以下疑问:
1.使用燃气采取的是预付费,都是凭卡充值后才能使用燃气,何来燃气欠费一说?
2.燃气公司声称,由于气表故障会导致在没有购气的情况下产生用气,但是气表是燃气公司提供的,却将气表故障的责任归咎于用户,这是什么道理?
3.本人住房长期出租,十来年的时间,燃气公司都会定期上门维护检查,如果说气表有问题、或者显示数据与购气数据不一致,这么多年未发现和提出问题,为什么到了更换气表的时候提出欠费?这里面是否有什么猫腻?
4.本人在7月25日投诉提出异议后,新奥燃气一直未给本人任何回复,直到11月17日再次投诉,才有人与我联系,这种无视消费者维护正当权利的态度是何等傲慢?
5.新奥燃气相关人员在沟通过程中,一直强调必须补缴所谓的欠款,才允许购买燃气,这种以不补缴就断气的方式,是否存在强迫消费者妥协之嫌?
基于上述疑问,新奥燃气疑似存在利用更换气表之际乱收费的行为。目前住房已经停止供气两天了,严重影响了租户的正常生活。希望通过红网维权平台,督促新奥燃气同意租户购气,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解决问题,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