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0 13:35:45来源:红网
我于2020年11月8日在长沙芙蓉区浏阳河东岸南益名士豪庭的置业顾问引导下在线上认筹没有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在其售楼部进行了线下认筹手续(告知可以个税买房)。在描述了自己个税申报情况、社保缴纳情况后,置业顾问还承若如若没有购房资格也能退还定金的情况下于2020年11月10日开盘当天受邀参加了认购16栋1503的房,当时交了5万块钱定金。约定11月15日前交首付,签合同,我于11.12日去打印相关资料时发现本人2018的11月、12月由于更换新工作单位没有相关记录,2019年1月、2月的个税申报也是7月补交的。立即联系置业顾问协商退定金事宜,过程中反复推诿不予解决和兑现当初退定金承若,直至2020年11月19日约定见面解决时又在提出等待10天的推诿。后面我发现认购协议上写有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不予退押金,但是置业顾问只顾要我赶紧交款,这种情况并未告知我(现场购房情况我有录音)。置业顾问说目前很多客户都是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在他们那里买的房,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请问长沙市的购房限制政策在南益豪庭面前是无效的吗?12日反馈后,约我14日去售楼部沟通解决,开发商均未能同意。又约我19日去解决,到了19日又说在等10天上报,遥遥无期。现在我的诉求是退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