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7 05:39:21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人母亲于3月份在中心医院的神经内科住院楼,3月15日中午办理出院后,在收拾东西离院时不小心将一个小袋子遗漏在床头柜柜内,小袋子里面装有身份证、病例卡、手写病历本,病历本内压有100元现金。当晚回到家后发现遗漏,于一清早赶到医院护士站询问,护士让问下打扫房间的护工,第一次问这位男士护工的时候他讲没有看到,然后问了同病房的病友,病友说看到这位男护工拿了,然后第二次问这位护工的时候他承认东西放在护士站,但是在护士站领导的仅仅只有身份证和病例卡,手写病例本已经不在了,于是找护工协商,让他归还手写病历本,里面的钱不钱的就算了,我再给他100元、200元都没关系,但是这位护工大叔死活不承认,还问我既然出院了为什么要把东西遗漏在这里?找来他的领导后,他讲病历本他丢垃圾桶了。
我想请问,堂堂中心医院,三甲医院,你们的管理就这样吗?事情过去3个月了,你们都没有人给我一个说法。之所以现在发帖是因为本人母亲办理残疾人证明需要病历本,但是病历本已经被你们的护工给我丢失了,请问这个责任谁担?请问谁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