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新媒体
快捷导航 融易新媒体

经济

热点追踪

自媒体

主页 > 观点 > 投诉平台 >

融易头条新闻:湖南新凯龙集团诈骗案决不能未真正查清楚时便匆匆开庭审判

时间:2020-05-16 00:07:57来源:融易新媒体

红网,百姓呼声,湖南新凯龙集团诈骗案决不能未真正查清楚时便匆匆开庭审判...

湖南新凯龙集团诈骗案决不能在此案未真正侦破、证据残缺不全、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未真正查清楚时便匆匆开庭审判

一、此案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有误,将此案定为“非吸”,严重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坚决要求按照合同诈骗罪定性

我们通过办案机关经过司法鉴定的两份《审计报告》可以看出:(1)凌燕舞、凌双妹和帅建光诈骗团伙是因为“经营管理不善,欠下大量债务。为保障资金运转,凌燕舞从2017年4月份开始,其在新凯龙集团名下成立合力共赢中心”,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进行诈骗犯罪;(2)已经证明凌燕舞、凌双妹和帅建光诈骗团伙是分工合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我们实施诈骗。(3)虽然我们受害人是与湖南新凯龙艺术品有限公司、湖南新凯龙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出借合同,但是两本《审计报告》都在“集资的管理”部分写道:“从目前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可知,暂无信息反映湖南新凯龙艺术品有限公司、湖南新凯龙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集资管理的情况。”这已经充分说明凌燕舞、凌双妹和帅建光诈骗团伙是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我们受害人的钱财,并没有将钱真正用于艺术品公司和园林绿化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我们认为本案应该以《湖南新凯龙集团诈骗案》立案,对凌燕舞、凌双妹和帅建光等人的犯罪事实应该以诈骗罪定罪。

二、凌燕舞、凌双妹和帅建光、董建梅等人的犯罪事实未侦查清楚就提交审判,是为犯罪分子减轻和开脱罪责

1.我们发现《审计报告》的“报案合同与财务资金收支台账未能核实的合同明细表”中,有已报案的168笔合同多达二千陆百零捌万伍仟元的资金无法核实,涉及124位受害人。

2.凌燕舞已于2019年1月28日携款潜逃,荷塘公安分局于1月30日已经立案侦查,但是一直到2月28日凌双妹和帅建光还在组织业务员以及财务部长董建梅、会计何玲收取不明真相的受害人的血汗钱。据我们不完全统计,凌双妹、帅建光和董建梅在2019年1月27日至2月28日收取不明真相的受害人资金有120多万元。在这个时候凌双妹和帅建光不可能将骗取的现金投入到项目工程建设之中,他们这种行为就是“以不法占有为目的”的典型的诈骗犯罪!我们多次向办案机关书写材料,要求彻底追查凌燕舞逃跑之后凌双妹、帅建光、董建梅将骗取的我们受害人的血汗钱都藏到哪里去了,并要求将钱全部退还给我们,但是至今没有结果。

3.在公安部门移交到检察院的侦查案卷中,我们发现办案机关只对湖南新凯龙艺术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的财务账目做了相应的调查和统计,而诈骗犯凌燕舞、凌双妹实施犯罪从2015年2月便已经开始,持续时间长达4年,而办案机关至今都没有对新凯龙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5年以来的资金的去向、用途、流转情况进行全部追查并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凌双妹投资的公司就有13家),根本无法保障我们受害人的合法权利。

三、追逃、追赃不力,受害人的损失无法追还,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湖南新凯龙集团诈骗案》首犯凌燕舞逃跑一年多了,如今咱们国家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侦查手段科技含量大大提高,但是首犯凌燕舞却迟迟未缉捕归案。

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但是,我们在办案机关的侦查案卷中,发现此案认定涉案犯罪主、客观方面的证据都不完善,都有待进一步收集,缺乏如收到受害老人的资金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受害老人的资金的具体去向、现金支出流向、受害老人的资金的用途等相关重要证据,办案机关仅仅收集到残缺不全、真伪有待进一步印证的会计账目,根本无法查明犯罪事实。

1.涉案的新凯龙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所有高层、核心层、管理层人员和股东以及公司员工和业务员的收入、提成都属于赃款,我们多次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追缴。但是我们在办案机关移交到检察院的侦查案卷中,并没有看见有关部门对任何一个业务骨干和业务员的银行账户、固定资产进行查封、冻结的有关材料。

2.我们在2019年9月11日的《审计报告》第9、第10页(三)集资款的去向(2)中发现: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台账记录总支出41,382,706.42元。其中:除支付投资人本息、业务费(含活动经费)、凌燕舞提取等外,还有支付备用金1,420,687.00元,支付黄芷成汇通金港项目工程款1,790,000.00元,支付其他个人1,130,550.00元,支付建辉房产财务出纳朱丹(于发工资、项目开支等)866,000.00元,归还杨海忠借款412,800.00元,支付杨永兴(杨俊超)工程款140,000.00元,支付李三明(黄芷成的工程款)110,000.00元等等(具体见2019年9月11日《审计报告》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资金收支台账流向表中净支付金额部分),融易新媒体,对于这些款项(包括帅建光不法骗取赃款支付汇通金港项目工程款)都必须依法全部追缴,因为用赃款偿还债务是非善意取得。但是这些资金办案机关并没有去追缴。

标签:
红网,百姓呼声 
近期热点

最新消息:东安县公安局,我们怎么不担忧? 06-11

最新消息:湘潭县雪松北路违建整改进度如何? 06-12

反映衡阳市气象局消极腐败 06-13

最新消息:浏阳市碧桂园违建垃圾站,请问政府到底拆不拆? 06-26

融易媒体:为什么江永县吉乐小卖部霸占公共设施还未拆除? 06-26

热门文章
热点 热点追踪 网站首页 热点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