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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监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信用信息“双公示”
深圳冠素格科技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无线充充电器(型号:DS11;商标:易豆;生产日期:2023.09.21)案
深圳市市监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信用信息“双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龙处罚〔2024〕坂田138号
处罚名称: 深圳冠素格科技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无线充充电器(型号:DS11;商标:易豆;生产日期:2023.09.21)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融易新媒体消息,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 罚款5805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冠素格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张伟健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6
处罚机关: 深圳市市监局龙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