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30 14:41:01来源:互联网
“感谢检察官,以后我一定遵守法律法规,有情况立即报告。”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被变更强制措施的李某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2年5月,融易新媒体,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的羁押专项检查中,发现涉嫌妨碍公务罪的李某年事已高,且真诚悔罪,主动对被害人道歉赔偿。该院依职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下举行公开听证,最终变更李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是该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一个缩影。
2022年,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政策为指引,联合公安机关对逮捕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降低诉前羁押率,释放司法善意。一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在全市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挂牌成立南通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简称“侦协办”),利用侦查监督协作配合优势,协同开展刑拘未提捕未移诉、不捕后续跟踪等专项监督。同时实质化开展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进行审查,经过阅卷、会商后,提出依法提捕或暂缓提捕意见。提前介入的一起盗窃案中,盗窃金额达万元,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达成刑事和解,无社会危害性,无逮捕必要,遂在“侦协办”阶段就建议公安机关不提捕,更大程度实现“慎捕”。
依托侦协办,2022年,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114件,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会商67次,批捕人数同比下降44.2%。对已捕案件,该院持续关注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情况与后续危害性,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逮捕措施为取保候审7人,变更率8%,进一步压降了诉前羁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