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8 12:39:43来源:融易新媒体
华声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太仓锦捷机械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85第75号)。
信息显示,太仓锦捷机械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废水超标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太仓锦捷机械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2〕85第75号
违法事实
废水超标排放
处罚内容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12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太仓锦捷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755868617C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22**********17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锦发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9-07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融易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