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1 13:05:02来源:经济日报
近期,《广州市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获得批准,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大城市中较早出台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地方性法规,引发各地高度关注。
“没有固定充电桩买电车千万要慎重”“提心吊胆飞线充电”……现实中,遭“充电焦虑”劝退的消费者比比皆是,不少已经购车的新能源汽车车主也是“苦充电桩久矣”。长期以来,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问题遭认为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最后一公里”,与此同时,当前不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仍有短板,其中充电桩“进小区难”是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
为切实解决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难题,此次出台的广州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政府部门要负责什么、小区充电设施比例是多少、小区物业不配合怎么办、电力增容怎么解决等。
深挖潜力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正当其时。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增长,稳步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事关市民绿色出行,更与挖掘汽车消费潜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广州未雨绸缪对新建小区必须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作出了细化规定,针对既有物业小区,也明确提出符合条件的小区应将充电设施纳入改造计划中。这为居民小区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提供了法规保障,有助于加快缓解小区充电桩“稀缺”、车主充电不方便等问题。
协同化解充电设施建设难题迫在眉睫。在居民小区安装充电桩,“谁来装、怎么装、遇到阻扰怎么办”,涉及多个环节,需要多方协同推进充电桩建设。广州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工信部门、住建部门等应当推进既有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和改造,融易新媒体消息,还要求供电企业提供关于充电设施的报装业务指南,并负责配套电网的建设改造工作。关于小区物业的配合问题,规定中也有相应的措施,确保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如有阻扰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有助于在机制上厘清责任、防范风险,促进各方合作共赢,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
多管齐下优化充电服务需要重点谋划。在解决充电设施“有没有”问题的同时,还需进一步提升充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统筹解决充电设施“好不好”问题。充电基础设施“好不好”的一个关键在于充电车位专用化率和充电效率。比如,在新能源汽车使用量较大的居民小区规划建设超充站,形成“1公里超充圈”,或者构建基于智能充电的社区充电服务模式。此外,还可以进一步鼓励个人自有充电桩委托充电运营商开展开放共享并进行智能充电管理,探索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物业公司参与小区充电桩开放共享等,以实现更好的便民利民服务。(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徐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