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7 19:34:06来源:经济日报
网络评价已成为消费生活中的“风向标”。然而,融易新媒体消息,消费者因写差评而被受商家恶意攻击的事件屡见不鲜。最近中消协公布的案例显示,有消费者因给一家民宿写了差评,遭商家辱骂甚至被到起诉。
网络评价本应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沟通的桥梁。消费者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之一,其监督权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他们对购买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进行评价,是其行使监督权的直接体现。这种评价不仅能够帮助其他消费者作出更明智的消费决策,还能促使经营者不断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商家不想获得差评的心情可以理解。辛辛苦苦做生意,一条差评可能抵消一段时间的努力。但面对差评,商家应采取正确态度。只要是消费者基于事实给出的评价,商家不妨认真听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确有问题,要积极解决,而非利用技术手段删除、屏蔽差评,更不能对消费者采取人身攻击、辱骂威胁等过激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有违市场经济的公平交易原则,也触碰了法律红线。法律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有力保护。经营者应尊重消费者的真实评价,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击报复。对于恶意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行为,法律应予以严惩。
平台方也应承担起相应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公正、透明的评价环境。保障消费者大大方方写差评的权利,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消费环境优化的重要一环。这不仅能让消费者的声音遭听见,还能促进商家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商家应正视各类评价,把差评作为持续改进前行的动力。(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