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1 00:38:47来源:融易新媒体
不久前,社交财经接到易商通平台供货商李先生的举报,他表示从2018年5月之后,易商通平台就一直拖欠他们货款有几千万元,如今他们面临工厂倒闭的风险以及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
据企查查显示,北京易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商通)处于“经营异常”,“有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高志华别列入“有限制高消费”,高志华相关联的企业有22家,但是一半已经被吊销,其中包括以“易商通”命名的公司。
社交财经注意到,与涉嫌传销的平台不同,消费返利商城往往涉及会员、平台、供货商三者之间的关系,一旦平台被定性违法,那么就会导致会员与供货商经济利益受损,那么,供货商的利益又该如何挽回损失呢?
供货商讨要货款多年
2018年4月18日,北京易商通与李先生的公司签订合法的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李先生的公司按照约定的供货方式向易商通平台上载明的收货人发送货物,截止2018年7月16日,李先生的公司共计供应货物1757737元,而易商通公司并未向李先生的公司结算款项。
2018年9月19日,易商通被查之后,李先生将易商通公司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调查认为案件涉嫌刑事案件,法院建议李先生与大兴公安沟通提交相关材料并说明案件情况,大兴公安法制处进行了调查取证。
“后易商通公司及高志华涉嫌不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经移送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我方经与大兴检察院‘易商通专案组’多次联系,确认我方因签订合同被骗事宜并未列入易商通公司及高志华所涉刑事案件”李先生说道:“我方也无法作为被骗受害人依法查阅案件材料,我方所受损失至今无法明确维权途径。”
对此,李先生认为:“易商通公司及高志华在2018年4月18日与我方签订《买卖合同》时根本没有履行能力,其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不法占有我方财物,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犯罪,结合我方受损1757737元金额,高志华及易商通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都应当被因此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此同时,李先生给社交财经展示了与易商通签订的买卖合同,“易商通公司及高志华在2018年4月18日与我方签订《买卖合同》时根本不具备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的,涉嫌合同欺诈。”李先生认为。
此外,据李先生透漏:“高志华在2018年7月20日仍在向我公司做出会及时给付款项的承诺(视频为证),但是一直不予兑现,后经了解,其作出付款承诺的目的是进一步制造‘并非诈骗’的假象,并以此诱使我方不要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其他供货商投诉文件
“如今有关部门冻结扣押的易商通资金,其实就是我们的合法货款!”李先生说道。此外,社交财经还收到其他供货商提供的证据以及投诉文件。
随后社交财经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不法集资的案子一般受众都特别广,所以公检法从社会稳定考虑也是先稳定平台会员,而供货商可以选择民事起诉解决问题。”
但李先生告诉社交财经:“民事起诉他们的确考虑过,但是由于‘先刑后民’的原则,易商通被冻结的资金分给会员之后,他们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期待“奇迹”的会员
社交财经发现,与奔波一年多的供货商相比,易商通会员可谓是“悲喜交加”,一方面,易商通会员愤怒的认为:“高志华很会分析利用会员的各种心理,包括熟人不好意思翻脸等。”另外一方面,有些会员则留言道:“别落井下石了,易商易是有良知的电商平台,在平台被封之前,所有的会员对易商通都是大加赞赏的,因为平台上所有的商品,都不用花钱,而且每周还有收入,记得那个时候最盼望的就是每周的周五。”
悲喜交加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