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4 03:40:46来源:融易新媒体
2018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中文版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9年3月1日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全面使用ICD-11中文版进行疾病分类和编码。在ICD-11中,“性别不一致”(即跨性别),不再被归类为精神障碍,并强调它是一个严格的医疗问题,而不是心理问题。
对此,世界卫生组织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期待重新分类能减轻污名,并且利于这些人更容易取得医疗照护。”
一位正在读大四的跨性别女性(男跨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因为她目前没有做手术的准备,所以身份证上还是男性,但是平时会穿裙子、化妆。在工作实习的时候,虽然会有异样的眼光,但并不会受到言语攻击,大家一般会有些好奇。“反而是在学校的时候,会遭受同学的语言暴力,特别是去男厕所时经常会受到语言攻击。”
《调查报告》显示,跨性别人群辍学率高,在校期间遭受校园暴力占比为70.8%,其中语言暴力占比高,更易遭受孤立排斥。整体上,大部分跨性别者都遭受过冷暴力和被强制要求改变穿着方式。
有跨性别者反映,毕业后做完性别重置手术,如果想要修改学历证件上的性别的话,即使拿着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学校负责人还是会以“没有法律规定毕业后可以修改性别或者姓名”为由拒绝。甚至有跨性别者在向学校求助这方面需求时,还被辅导老师泄露个人隐私,导致后来周围人都知道了。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跨性别者尤其是跨性别女性,在上学期间或多或少都遭受过同学和老师的冷嘲热讽,比如被指责“一个男生怎么这么娘”。
“跨性别的身份特殊性使其更容易成为校园欺凌的主体,只有明确将跨性别者列为被保护对象,并要求将性别平等教育纳入学校的教学内容,才能从源头上防止并真正杜绝校园暴力和欺凌行为,才能使跨性别者拥有真正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小楠说,在现有的性和性别教育中缺乏性别多元、性别平等视角。这使得人们对性和性别少数群体的了解非常有限,不利于减少对这些群体的污名与歧视。
在刘小楠看来,对跨性别者的歧视和欺凌,往往与缺乏禁止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歧视的法律有关。由于我国法律政策仍然建立在二元性别的框架之下,跨性别者权利经常受到侵犯且无法得到公正、及时的救济。因此,很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对跨性别者的权益加以强调,例如明确禁止教育领域中基于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的歧视。
性别标记无法修改
融入社会异常艰难
《调查报告》表明,受访的跨性别者中,62%有激素治疗的需求,51%的有性别重置手术的需求。目前,仅有1%的跨性别者身份证件上标注的性别与姓名,已经更改为本人所认同的内容。在已完成外生殖器重建手术的跨性别者中,仅有50%的人身份证上标注的性别与姓名,已经更改为本人所认同内容。
据了解,在我国申请进行性别重置手术需要做“易性症”证明,且要求患者必须提供充足材料,并满足十分苛刻的条件,才能接受性别重置手术。其中,要求患者提供已告知直系亲属拟进行变性手术的相关证明,这导致一些急于变性而得不到家人支持的跨性别者自伤自残、危及生命。
《调查报告》显示,近九成的原生家庭不能完全接受跨性别孩子,近六成的跨性别者得不到原生家庭的支持,几乎所有可能或确定被父母或监护人知道身份的跨性别受访者,都受到过原生家庭的暴力。其中,超过四成的跨性别者在遭受父母或监护人的暴力后,没有进行任何求助,一部分跨性别者还被家人强制送进医院或其他机构接受矫正治疗,变相剥夺了自由。
不过,即使得到了家人的认同,做了性别重置手术后要想融入社会做正常人,对于很多跨性别者来说也很艰难——他们的性别被“固定”了。